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三大部分。考试内容多、知识面广,因此备考就要有针对性,把时间用在刀刃上!为帮助大家备考,小编特为大家分享2023年二建法规知识点。完整版请点击下列附件下载查看。
2023年二建法规高频考点手册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Z2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此节内容均很重要,都为高频考点)
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合同形式 | 特点 |
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
建设工程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应当采用 |
口头形式 | 生活中最常用 |
其他形式 | 默示、行为 |
1、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义务:不得违法发包;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义务: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考点:建设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及开工通知
(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2)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3)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情况 | 开工日期 |
一般情况 |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 | |
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 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 | 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 |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 | 综合考虑 |
2、竣工日期:
争议情况 |
竣工日期 < |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
考点: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价款的支付优先级顺序:约定→协议补充→交易习惯→法定
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013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