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20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原文),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2023年安徽省二建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定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77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