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已发布,2022年新疆二级建造师新疆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28日,考生自行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以下是2021年新疆二建报考通知:
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两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级别为全科),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
三、报考条件
按照《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10:00--3月28日19:00,3月28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四)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
(五)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精神,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五、考试时间
2022年6月11日--12日
6月11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考场设置
根据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知识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各地州(除石河子)均设立知识点。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八、收费标准
根据新发改规《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
九、注意事项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石河子除外)报名参加考试。
(二)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四)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原文连接: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N0522030914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