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202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考后资格核查的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1〕1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我院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发现部分考生填写和提交的学历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护考生权益,现将我区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扫描件1份。
(二)报考时所填学历(位)证书(见附件“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各1份。
(三)如不能或不能全部提供相关学历(位)证书,需附本人手工签名情况说明扫描件。
(四)相关考生请务必提交本人可正常使用的联系电话。
二、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广西人事考试院工作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四、注意事项
按时提交并核查通过的考生,我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考试合格证书信息通知。未按时提交核查材料的考生,按照“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核查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92/9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