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两种,通过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在资格后审合格后就可以领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各地区不一样,希赛网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栏目为您更新相关资讯。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专题为各位考生提供二级建造师领证时间、领证地点、领证材料、领证通知相关资讯。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有哪些?
一、电子证书领取:考生本人登录各省电子证书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即可。
二、纸质证书领取:邮寄领取、现场领取。
1、邮寄领取:考生登录各省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邮寄信息,即可邮寄证书到家。
2、现场领取:分为本人领取、他人代领和单位领取。
本人领取:考生携带领证通知指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领取。
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明及考生签字的代领委托书。
单位代领:需出具考生签字的代领委托书。
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领证后在三年以内初始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三年以后初始注册需要继续教育才能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