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的实际,通过对2021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确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依据考试合格标准,对参加各科目及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核实确认无误后,于2021年9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http://117.73.253.237:81/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进行查询。对后续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考试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邮寄方式(寄付)递交书面复核申请(在成绩查询系统下载),复核结果在受理复核申请后15日内在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仅限于对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违纪等异常情况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主观题计分准确性有异议的考生。
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9月下旬登录“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公布之日起即可办理注册业务(无需提供合格证书)。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8/31/art_102884_10296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