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划定,现将合格标准和须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2020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标准为: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40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每科目考试合格标准降低5分。
二、资格审核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持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不予发放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地点:东郊自治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B03、B04号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纳如路(拉萨市人民政府北面)
联系电话:0891-6655609
(二)审核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及补考人员须提交:
(1)《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考部分科目考生);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考部分科目考生);
(7)承诺书(附件3,仅限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考生);
(8)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实习证明(仅限须提供实习证明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考生)。
2.申请增项专业考生须提交:
(1)《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3)在西藏自治区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3,仅限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考生)。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资格审核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2.《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报名登记表 》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3.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颁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如有异议和意见,可拨打0891-6655609反映。
附件:1.2020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承诺书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11_195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