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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1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显示考试通过者,即可办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无需加盖印章。
为加大支持自治区企业复工复产,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自治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经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现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2019年通过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证书办理
考试通过者,即可办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无需加盖印章。
三、申请注册
考试通过者,且具备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注册。
联系方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83744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689900
附件:各地(州、市)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20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