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jpg格式,二寸、180KB ≤ 文件大小 ≤ 300KB),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电子版),请按格式要求上传。
2、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后即可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和证件照等内容。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一旦报名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可更改,已缴费用将不退还。
4、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集体领取发票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考生名单)在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票据室领取发票。
6、考试属社会公共资源,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若连续两年报考成功未参加考试者将被限制报考。
7、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1、查询考试成绩时若显示“-1”、“-2”、“-4”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2、报考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安排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并将参考人员报名序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3、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需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报名序号。
4、代他人领取成绩单需携带代领人和领证人准考证或身份证。
5、凡参考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二级建造师领证注意事项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考生领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1寸、2寸照片各1张。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考试合格人员即可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
5、纸质资格证书不再单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