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 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人员:
我省2019 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按属地原则,即日起开始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按报考时所选考区自行前往对应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二、证书领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人向被委托人出具的个人授权委托书。
三、各考区领取资格证书地点及咨询电话: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 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五、其他:请各地接通知后,安排好有关工作。各有关人员领取证书时,应服从现场管理,保持现场秩序。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