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于2020年1月9日开始发放(各市领证时间不同),届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领证通知指定地点办理证书即可。
省直考生领证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七)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
2、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发布的“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例如:报名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或在沈阳市考试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沈阳市考区合格人员,其他市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