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9月上旬审查机构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10月上旬将网上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届时将短信通知成绩合格人员登录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本人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告知信息并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提醒: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成绩合格人员,请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携带本人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审查现场接受图像采集: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二、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咨询电话: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