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级建造师怎么进行重新注册?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网上填写并上报,无需打印);
(2)学历证书扫描件(网上上传);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的扫描件(网上上传);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安徽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
1.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login)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通过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个人版使用前需要前往省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并达到中级认证标准方可使用),上传所需材料;聘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交注册申请。
3.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5日内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通过注册系统上传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数据和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退回申请人。
5.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审查结果,并在承诺时间内作出相应的核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