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四川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 份;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申请增项注册的应提交增项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
注意事项:
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审核章;且须提供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函及《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批汇总表》1份。
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www.scjst.gov.cn—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8-85533312 /028-62690027/ 028-62690010
四川建设人才网:www.scbuilder.com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028-85222456
四川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