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现在考生朋友们十分关心2017年二级建造师有证书领取有关事宜,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17年内蒙古区直考区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想了解更多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有关资讯请关注希赛网。
2017年内蒙古区直考区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12月25、26、27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证书领取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
盟市考生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0472-6169341、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213573、8241651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8-8527225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473-315803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8771033
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注册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申请材料。
二.初审。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三.复审。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希赛网复审。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四.决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五.告知。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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