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定于12月21日开始发放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用于资格复审),复审现场无法确定真伪的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四)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五)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领取证书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办理时间为2018年1月8-10日。
三、审核发证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按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四、强化考试纪律
对申请人在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五、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五楼大厅3号窗口办理)。
六、乘车路线:206、229、306路军营站下,南行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