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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现在考生朋友们十分关心2017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有关事宜,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17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想了解更多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有关资讯请关注希赛网。
办理201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通知
重庆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制作完毕,现就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7年度参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2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咨询电话:12333、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四、办理资料
(一)办理考试合格证书。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条件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原件;
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填写《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1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5.两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并将两寸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证书结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照201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办理增项合格证明。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照片;
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
5.1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后,领取合格证明并将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结束)。
(三)单位统一集中办理合格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四)考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号写在合格人员登录表下方空白处,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集中办理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为提高办证工作效率,请前来办证人员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自己在本通知中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证书号栏”;报名条件证明表及合格登记表请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并逐行填写,报名条件证明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粘贴好照片;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点击“合格证明编号查询”)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证书号栏”;报名条件证明表及合格登记表请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并逐行填写,报名条件证明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粘贴好照片;
(三)请按照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文件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对材料不齐全、相关表格未按要求填写完整、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对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或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由工作人员收缴所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并取消其考试成绩,进入本人诚信档案库。
(四)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前报名参加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按考务文件规定取消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当年度的考试成绩或者全部成绩。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1、《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
2、《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
4、《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5、2017年度办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填表答疑
6、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增项合格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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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7年度办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相关问题解答
1、问:本人现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表中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答:在填《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时,填写现在工作单位即可。
2、问:本人有两个学历毕业证书,现在记不清楚报名时用那一个毕业证书的信息报名?
答: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即可,如实填写,填什么学历,资格复查时就带什么学历。
3、问:本人人事档案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合格登记表中本人人事档案如何填写?
答:如实填写,如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什么地方可以不填。
附件6: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增项证明)办理流程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因办理人员多,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今年考试合格证书将于11月28-29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集中办理。请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按照证书办理流程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办证资料,按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一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查看并认真阅读“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第二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证书编号查询”或“合格证明编号查询”,点击红色标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填入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证明)编号”栏。
第三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点击可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增项合格证明的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其中,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式3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然后参照“通知”附件中有关《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将1寸照片粘贴在《合格登记表》上,在《报名条件证明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第四步:考试合格人员请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理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全或办理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第五步:一是请在证书办理当天到集中办理地点“资格复查处”将通知中要求的资料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复查。二是复查合格后,到“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并在证书或者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三是到“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3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增项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合格证书的持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离开;办理增项证明的持合格证明离开。
第六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1份交工作单位放入考生人事档案,1份考生自己保存。
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高效有序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