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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增项证明)办理流程

责编:刘雄才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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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因办理人员多,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今年考试合格证书将于11月28-29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集中办理。请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按照证书办理流程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办证资料,按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一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查看并认真阅读“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第二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证书编号查询”或“合格证明编号查询”,点击红色标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填入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证明)编号” 栏。

第三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点击可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增项合格证明的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其中,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式3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然后参照“通知”附件中有关《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将1寸照片粘贴在《合格登记表》上,在《报名条件证明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第四步:考试合格人员请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理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全或办理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第五步:一是请在证书办理当天到集中办理地点“资格复查处”将通知中要求的资料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复查。二是复查合格后,到“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并在证书或者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三是到“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3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增项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合格证书的持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离开;办理增项证明的持合格证明离开。

第六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1份交工作单位放入考生人事档案,1份考生自己保存。

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高效有序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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