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提前更全面了解这一科目,建迅教育为大家总结了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建议和案例分析,预祝各位学员能够在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1、《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这门课程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勘测与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处理与灌浆施工、土石方工程、土石坝工程、混凝土坝工程、堤防与疏浚工程、水闸泵站与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等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要形成一个整体的框架,在整体框架下理解和掌握各个知识点及相关内容。同时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浏览一些专业的施工技术资料和专业图片来帮助我们理解和学习教材的内容。
2、报考的建议
①报考一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建造师考试只报考一门建议从实务课程开始,实务课程是三门课程中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一门课程,而且涉及到施工管理和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好实务课程,可以增加其他两门课程通过的信心。
②报考两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可以运用到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的项目施工管理中,实务课程中关于进度控制、网络计划图这部分内容讲解比较简单,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课程中可以详细和系统的学习。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程中案例分析题又可以灵活的运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容。两者相辅相成,学习的效果远远大于“1+1”。
③报考三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相对要比建设施工管理简单一些,自己的学习时间也可以灵活的安排。
3、水利水电工程实务案例分析题
一、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共10孔,每孔净宽10m,顺水流长20m,水闸流量为1500m3/s。由于闸室地基为软基,设计采用粉喷桩地基处理,设计桩长10m,要求水泥土的28天强度为1MPa。施工过程中发生如F事件:
事件一:粉喷桩地基处理前,室内试验确定的水泥掺入比为16%,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利用被加固土的干密度和被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每米的掺入量。设备进场后即开始工程桩的施工。
事件二: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提交了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等材料。
事件三: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监理单位制定竣工舱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问题:
1.指出事件一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2.办理监督手续,除事件二中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哪些材料?
3.指出事件三的不妥之处,并说明原因。
参考解析:
1.【参考答案】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每米水泥用量"用被加固土的干密度和被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不妥,应为"被加固土的天然密度和被加固土体的体积进行计算"。设备进场后即进行施工不妥,应进行工艺试验。正式施工前应对设备进行计量检验并检验搅拌头的直径等。
【知识点解析】
这是一道地基处理基本知识方面的题目,考核考生对粉喷桩地基处理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粉喷桩地基处理在目前的水利工程中广泛的采用,最适合于加固各种成因的饱和软黏土,目前国内常用于加固淤泥、淤泥质土、粉土和含水量较高的黏性土,考生需对粉喷桩施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2.【参考答案】
还应提交: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知识点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题目,考核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规定,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芩;(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与之配套使用的文件包括《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建管[2000]2号)。
3.【参考答案】
项目法人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抽样检测不妥。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应与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竣工检测单位须制定竣工检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经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知识点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的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关于竣工验收掌握的程度。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项目法人应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列支,质量不合格工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应与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根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法人应负责提出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的项目、内容和数量,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