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成柳吉 2022-10-11
一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以注册。
一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
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