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门科目,每科的合格标准均按照试卷满分的60%执行。其中,《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科满分均为130分,合格分数分别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满分160分,合格线为96分。
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统一且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所有科目均以试卷满分的60%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通常不少于7天,内容涵盖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报考级别和专业等关键信息。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存疑,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所在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复核范围包括主观题是否漏评、分数统计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或异常考试记录等情况,但不涉及评分标准本身的争议。客观题答题卡未记录成绩的情况也可申请核查。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合格标准全国一致。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合格标准,将另行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