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十四条的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通常需要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报名及考试。这一要求体现了对考生地域属性的严格管理,旨在维护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具体来看,不同省份对于异地报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北京市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制度,仅允许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的考生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上海市同样实行属地化管理政策,明确要求报考者需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人员方可报名。广东省则相对灵活,原则上建议考生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而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也明确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对于异地报考的考生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首先,报名地点受到严格限制,考生只能在其工作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不能随意选择其他非关联地区作为考点。其次,在资料审核阶段,异地报名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文件,以证实其符合在报名地参加考试的条件。此外,如果是首次在非原籍省份报名的考生,通常会被视为新考生,需要重新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并接受报名地考试机构的审核。为了确保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考生还需保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有效,以便接收报名确认、考场安排及准考证打印等重要通知。同时,由于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异地报名的考生还应严格遵守报名地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且可以跨省使用。该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形式,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负责实施,一般每年举行一次。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然而,获得证书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执业,相关人员还需满足注册条件并通过注册登记后,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正式开展工作。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是负责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的主体,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