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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根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的管理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他们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的考试。这意味着他们可以选择一年内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分阶段考完四科。然而,如果他们没有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那么已经取得的考试成绩将会被作废。
其次,对于获得免考资格的考生,他们需要在一年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那么他们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最后,对于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推行考试成绩滚动管理,他们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