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该条例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都必须遵守本条例。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条例还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此外,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来说,理解和掌握该条例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