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 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 一机一箱”制。
2、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3、安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 持有电工证的人员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5、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室外宜采用防水式灯具。在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 以下( 含36V)的工作灯照明。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 以下( 含12V)的工作灯照明。用蓄电池做照明灯具的电源时,电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灯具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2m。
(3)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使用胶木灯具。
(4)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6、使用用电设备时应考虑对供电设施的影响,不得超负荷使用。
机具、仪表的保护措施
工程使用的机具、仪表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仪表的使用应注意其所用电源的电压情况,应注意避免电源问题导致仪表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