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总共有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科目)》。一建考试成绩结算时为单个科目分别计算,也就是说每个科目都必须分别达到合格标准,各科目之间不可以取多补少。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于12月15日发布,各科目合格标准也于2021年1月4日进行公布,合格标准详情如下。
一建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一建成绩查询温馨提示: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 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 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一建成绩复查事宜: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4、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