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实行两年滚动管理,考生只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就可以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不过实行2年滚动管理只针对一建考全科,免试和增项不适用。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方法:
(一)考全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9年度与2020年度为一个周期,2020年度与2021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二)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三)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一级建造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60%,即为:
《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