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成绩通常会在考后三个月左右公布,届时大家去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即可。如果查到成绩与自己估计的分数差距过大,也就是说成绩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复查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流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4)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材料:
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
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
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1.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2.复查科目应在复查范围内,否则邮件内容无效;
3.复查申请材料请务必准备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4.复查资料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其它方式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