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昌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赣卫考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21年1月5日-1月7日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各报名点可根据审核情况请考生出示“赣服通”里近半年在南昌缴纳社保的“社保查询”和“高校学历查询”电子版信息)。2020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
(二)考生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纸笔作答方式和人机对话方式。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它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2021年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14〕10号)要求,凡2020年及以后毕业、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人员,申报中级医学类专业考试,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7)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8)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控机制关于聚集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范围,以经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审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人员统计表》为准,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9)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一直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一直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南昌市辖区各报名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安排
序号 | 报名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 |
1 | 东湖区 |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南昌市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北楼1207室) | 87838915 | 1月5日-7日 |
2 | 西湖区 | 西湖区卫生健康委(南昌市抚生路369号2号楼215室) | 86564912 | 1月5日-7日 |
3 | 青云谱区 | 青云谱区卫生健康委(广州路268号,青云谱区政府院内C区433办公室) | 88462585 | 1月5日-7日 |
4 | 湾里区 | 湾里管理局卫生健康办(湾里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402号,招贤大道领秀湖街1号) | 83797628 | 1月5日-7日 |
5 | 青山湖区 |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人事财务科521室(青山湖区政府院内政协楼,南京东路699号) | 88102500 | 1月5日-7日 |
6 | 新建区 | 新建区卫生健康委6楼会议室(南昌市新建区政法路35号) | 83758760 | 1月5日-7日 |
7 | 南昌县 |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912办公室(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458号) | 85788739 | 1月5日-7日 |
8 | 进贤县 |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409室(进贤县法院旁边) | 85682001 | 1月5日-7日 |
9 | 安义县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二楼组织人事科(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477号) | 13870611983 | 1月5日-7日 |
10 | 红谷滩区 | 红谷滩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丽景路1099号) | 83839453 | 1月5日-7日 |
11 | 高新 开发区 | 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二号楼709) | 88161031 | 1月5日-7日 |
12 | 经开区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榴云路行政服务中心5楼511) | 15180101162 | 1月5日-7日 |
原文链接:http://hc.nc.gov.cn/ncwjw/gggs/202012/3f34fa86bf1e4b8f8c18048238f7ada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