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考点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网上预报名
拉萨知识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8日。
拉萨知识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6-15日。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打印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
(一)拉萨知识点现场确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中路科技大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服务窗口302室
拉萨知识点联系电话:0891-6560904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四)审核时所需材料(材料不齐一律不予受理)请参见往期文章→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排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知识点、考区资格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网上缴费,西藏考区今年考试费已进行调整(每科次均上调20元,即护士执业资格每科次100元,初级每科次100元,中级每科次120元),具体以网上缴费系统显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缴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于2021年2月27日-3月12日完成缴费。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初级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或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初级(士):具备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2.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技术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技术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担任药师或技师职务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担任药师或技师职务满7年。
五、其他补充事项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6〕69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拉萨知识点以西藏自治区卫健委提供名单为准),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5.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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