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按照《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考生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现场审核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0日,考生需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到单位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确认并缴费(现场确认由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名)。收费标准:笔试专业,每人每科70元;机考专业,每人每科90元,详细专业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军队考生报考数据需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0年2月4-12日期间到所在的知识点办理军队考生数据交接并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方式:省直考点刷卡交费。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20年5月8-3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军队考生准考证统一由知识点打印,于2019年5月10- 15日到知识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度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5月23、24、30、31日;纸笔考试时间为5月23、24日。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12月31日。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省直考点考生现场确认地址:长风街7号泰瑞酒店15层1513室。
山西生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2019年12月2日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0351-5625262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0351-4609800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0353-2295800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0352-7935908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0355-2054262 晋城市卫生考试中心:0356-2054337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0349-5990588 忻州市卫生考试中心:0350-3301902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0354-2638533 吕梁市卫生考试中心:0358-8221262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0357-6751991 运城市卫生考试中心:0359-869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