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试公告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时间 | ||||
11月14日 | 11月15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助理试验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
试验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的人员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0﹞273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25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syjc.jtzyzg.org.cn/ks)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需要现场复核,其他考生不需要现场复核。
1.复核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2.复核地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4号楼2层,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职业资格考务部。
3.复核联系人:郭希文;联系电话:022-85682089。
4.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同时携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复核地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3日。
2.方式:报考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大纲依据《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中,考生可免费下载并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0年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52号)文件要求,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公共基础、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56元每科次;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63元每科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网络缴费后,完成报名。
网络缴费时,请务必核对以下信息后再付费。
商户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
收款商户号∶0010631215。
如需考试费发票,请在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20日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邮箱及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 szptzxcwk@tj.gov.cn邮箱。
2020年11月30日起,我们将把电子票据的20位缴款码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内,考生可自行登录天津市财政局网站(http∶//cz.tj.gov.cn),"政务服务"栏目"电子票据查验"--"缴款码查验",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即可查验、打印及下载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具有和纸质票据同等法律效力。
缴费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22-85682085。
七、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累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2018年7月参加试验检测专业工作,试验检测专业工作年限为2年6个月,不能按3年计算试验检测专业工作年限)。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二)在不同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的经历应由不同单位出具证明并附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应对内容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009/t20200901_3615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