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第1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 1号)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决定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老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同胞,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二、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台湾同胞,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并根据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三、在报名时,台湾同胞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核准后,向考试中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台湾同胞报名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台湾同胞顺利有序参加考试
特此通告。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