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东莞考生材料清退的通知
各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申报人员:
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打印材料清退的通知》要求,请东莞申报人员于2022年9月13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申报材料。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广场B幢10楼10B(市会计学会内),联系电话:22995502。
一、评审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领取;也可委托领取,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证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二、评审不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材料领取。
上述材料均需清退,逾期未领回将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省文件公告网址:http://kj.czt.gd.gov.cn/zyjszgksxx/8182)
东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czj.dg.gov.cn/ztzl/hjfw/tzgg/content/post_3871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