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1日-8月23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那么北京2022年高会评审申报需提供几年的继续教育?
北京财政局回复网友提问:本年度职称评审只需填写2021、2022两年继续教育情况,请于报名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提问内容:您好,22年高会评审需要21年继续教育记录,这个是今年新增要求么?
21年没有继续教育记录,可以以21年发表的论文抵扣学分么?
如果需要21年继续教育记录是今年新增要求,可以有相应的替代办法么?
以上三个问题烦请解答,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意见如下:
1、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财会〔2018〕10号)第二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不是最新要求。因此在2022年度申请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继续教育记录,以图片形式,上传至个人补充说明(上传文件)。按照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要求,本年度职称评审只需填写2021、2022两年继续教育情况,请于报名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如特殊原因未完成本年度(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于答辩当日进入答辩室时,将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截图图片复印件)提供给专家。
2、如果您2022年有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由会计人员在网上向所在地的区级财政部门申请登记折抵学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