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2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我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9:00至8月1日17:00,逾期不补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苏财会〔2022〕23号)。提交之后,申报人应在8月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南山路66号财政局505室)办理材料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23号)
镇江市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czj.zhenjiang.gov.cn/czj/kjgl/202207/872c2364606c4fb2b2c1271757d05d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