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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责编:张峥林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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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粤财会〔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592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请各有关单位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d.gov.cn)、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7月5日前快递寄至广东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310。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2.广东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公示名单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49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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