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高级职称不可以不通过考试取得。会计高级职称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先考试,后参加评审。高级会计是在评审时,需要具备论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这些条件一般在参加考试前准备好)。
高级会计考试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考生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之后才有资格参加评审。除了要取得符合条件的成绩证明,很多地方还要求考生通过职称英语与职称计算机考试、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等,各地要求不一,提醒大家要了解当地的评审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