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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在选拔评价优秀会计人才方面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提供了会计人才支撑。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