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应当在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四川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专业学识水平
在任现职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2篇以上单位财务分析报告或经济建设项目财务论证报告,报告定性准确,处理意见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2.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被市州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的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公开出版1部以上会计及其相关专业著作或者译著,本人独立完成的著作在3万字以上,译著在6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编写过1部以上会计专业教材,被大专院校选用。
5.作为主持人员或主研人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1项、市州级2项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课题研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
(二)专业工作经历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如下之一专业经历:
1.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担任单位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2.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成本、综合、分析、稽核、审计、核算等多个重要岗位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主管5年以上。
3.在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
4.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或者合伙人;或者从事审计、财务会计咨询工作8年以上并且担任过审计、财务会计咨询项目负责人。
5.担任市(州)以上地区会计管理部门或者会计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2年以上。
(三)业绩成果
任现职期间应当取得下列二项以上业绩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承办人,完成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经营(改制、上市、重组、清算)、资产管理、资本运作、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重大项目1项;或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2项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采纳和运用,为单位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2.参与财务管理和决策,发挥好参谋作用,在增加收入、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会计服务、控制风险、避免经营决策失误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得到单位认可。
3.负责或者执笔拟订、修订的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的财会财税制度、管理办法、专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2项以上,并得到推广和实施。
4.主持、省或市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1项以上;或者主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财务分析报告2篇以上,报告结论被有关决策部门或本单位采纳。
5.参与并主持完成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多项会计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为单位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直接参与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或重大经济案件的检查,其工作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受到相关部门立功嘉奖或通报表扬。
6.组织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会计业务,具有会计业务学习授课经历,具备指导和考核会计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7.具备较强会计科研能力,作为主持人员或主研人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者市州级会计科研课题3项以上,科研成果得到采纳或公开发表。
8.具有较强的会计、审计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会计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或者指导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和非鉴证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9.在执行业务中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多项重大审计、验证业务项目,执业规范、成果丰硕,出具的报告在业内具有较高公信力,取得一定社会信誉。
10.为中型以上企业、事业单位设计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内控等方面制度和工作方案2项以上并被采用实施;或者为客户提供多项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为委托人调解经济纠纷或解决较为复杂的疑难问题,其实施效果被委托人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