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书
一、参评人员请扫描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群。(二维码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1、请各参评人员本人使用-扫码-进群。
2、进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7:00前。
3、进群申请需填写真实姓名、正确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与职称评审系统个人信息不符将无法通过群审核。由于参评人员原因未按时入群等后果由参评人员个人承担。
4、进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个人姓名。
二、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未参加述职答辩的人员,取消本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评审资格。
三、述职答辩问题及限定时间(达到限定时间立即停止,否则将扣除一定分数,请提前做好准备)
1.本人介绍(6分钟以内)。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2)个人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后的主要业绩介绍。
2.论文介绍(5分钟以内)。
介绍公开发表的论文(业务工作报告),题目由评委在申报简表的著作栏选定;
3.回答专家提问(7分钟以内)。回答希赛网关于论文(业务工作报告)和业绩的有关问题提问。
四、述职答辩顺序
述职答辩的时间及顺序将通过抽签决定,抽签将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先通过抽签决定分组,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时间,具体抽签时间请关注群通知。
五、述职答辩方式
为了有效应对新冠疫情风险,述职答辩将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软件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微信群内通知)。
六、时间安排
1.述职答辩时间:初步定在2022年1月15日,参评人员述职答辩具体时间及顺序将在各组微信群内另行通知,并请各位参评人员在微信群内确认。
2.测试时间:定于2022年1月12日,参评人员请按照各组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腾讯会议软件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房间号将在群内通知,请及时关注。
七、述职答辩要求
1、述职答辩时不得携带、翻阅任何资料;
2、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考生答辩应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进入线上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进入的,取消述职答辩资格。
八、述职答辩的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评审重要环节,答辩评价及分数将作为重要参考,但不设及格分数线。
九、其他事项
1、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评审结果是由评审专家对报评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著作论文和述职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后投票决定的,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人数三分之二方为评审通过。
2、评审结果公布时间等问题请关注天津会计(http://tjkj.cz.tj.gov.cn)通知。
3、咨询电话:23399412(022)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3&contentId=28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