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红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公司2003年度发生如下销售业务,销售价款均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1)红星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红星公司为A企业建造安装两台电梯,合同价款为800万元。按合同规定,A企业在红星公司 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的20%,其余价款将在红星公司将商品运抵A公司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红星公司于本年度12月25日将完成的商品运抵A企业, 预计于次年1月 31日全部安装完成。该电梯的实际成本为58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10万元。
(2)红星公司本年度销售给C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款50万元,红星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与C企业,C企业已开出商业承兑汇 票,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到期日为次年2月3日。由于C企业车间内旋转该项新设备的场地尚未确定,经红星公司同意,机床待次年1月20日再予提货。该机 床的实际成本为35万元。
(3)红星公司本年度1月5日销售给D企业一台大型设备。销售价款200万元。按合同规定,D企业于1月5日先支付货款的20%,其余价款分四次平均支付,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设备已发出,D企业已验收合格。该设备实际成本为120万元。
(4)红星公司本年度委托×商店代销一批零配件,代销价款40万元;本年度收到×商店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零配件的80%,×商店按代销价款的5%收取手续费。该批零配件的实际成本为25万元。
(5)红星公司本年度销售给×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款为35万元,对企业已支付全部价款。该机床本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发生的实际成本为15万元。
(6)红星公司于4月20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6万元,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0万元,增值税17000元。该批商 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此时得知B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巨额损失,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已经拖欠另一公司的货款。
(7)红星公司本年度12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的售价8万元,增值税额13600元,销售成本为6万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电话告知红星公司,提出只要红星公司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3天内保证付款,红星公司应允并已通知买方。
(8)红星公司上年度12月18日销售A商品一批,售价5万元,增值税额8500元,成本2.6万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l/20;n/30.买方于上年度12月27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00元。红星公司现金折扣处理采用总价法处理。本年度5月20日该批产品 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
要求:根据上述所给资料,计算红星公司200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要求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营业收入=50+200×60%+40×80%+7.6-5=204.6(万元)
营业成本=35+120×60%+25×80%+6-2.6=130.4(万元)
「分析」会计制度规定,如果销售方对出售的商品还留有所有权的重要风险,如销售方对出售的商品负责安装、检验等过程,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交易通常不确认收入。因此:
(1)中的购销业务不能在2003年确认收入,因为安装服务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2)中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因此应当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营业收入为50万元、营业成本为35万元。
(3)为分期收款销售,在这种方式下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营业收人。根据合同D企业在1月5日、6月 30日、12月 31日分别支付了60%的价款,因而2003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00×60%万元,营业成本120×60%万元。
(4)中的委托代销商品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营业收入。因而按代销清单所列本年营业收入为40×80%万元,营业成本为25×80%万元。
(5)属于订货销售业务。按照订货销售业务确认收入的原则,订货销售业务应在将商品交付购买方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的成本。因此,该项业务不应确认收入,也不可结转相关成本。
(6)此项收入目前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暂不确认收入。
(7)该项业务属于销售折让,也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确认的营业收入为76000元(80000-4000),同时结转营业成本6万元。
(8)此项销售退回应冲减退回月份的收入及成本。由于此项业务涉及现金折扣问题,但总价法核算,原收入的确认是不考虑现金折扣,其折扣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所以冲减的收入为5万元,成本2.6万元,还应冲减财务费用、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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