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106号)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初审、答辩复审和评审例会等环节,共有324人(名单附后)通过2021年度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联系电话:0431—88550935。
附:2021年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cztkj.jl.gov.cn/view-19-d646e85afd5a49de90ddc63fe7de37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