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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现将经四川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四川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28-8666724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2021年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含1名院校委托评审人员)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425/2021/11/10/996b45420d2d4a3899c6de13a991e7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