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根据海南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1年10月24日(周日)上午8:1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业绩成果、政策理论水平、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及会计专业发展情况有关的问题。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到时间:请参评人员于2021年10月24日8:1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分组报到台报到(建议少带或不带除通讯工具等必要用品以外的其他个人物品,通讯工具将交由现场工作人员保管),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评审不予通过。报到时,所有答辩人员均应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l张(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要求字迹清楚不褪色)。
(二)确定答辩顺序:参评人员根据现场公布的答辩分组情况,于8:15前到各组报到台抽取答辩序号,经签名确认相关信息后到指定地点候场,候场期间禁止喧哗。
(三)答辩时间:每人答辩(含审题、答题)时间30分钟(现场有计时器)。答辩时,参评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答辩室,入场前请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和答辩顺序号;入场就坐后,应第一时间仔细阅看置于桌面上的答辩题目,可先作思考后答题(阅题、思考时间均计入答辩时间)。开始答题时只需介绍个人姓名和答辩序号(如:我叫XXX,答辩序号是X号),不再作其他内容的自我介绍。答辩结束后,应尽快领回个人物品并迅速离场,不得在现场停留或喧哗。
(四)答辩成绩满分30分,答辩成绩低于18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答辩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海南省防疫指挥部有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个人自行准备),并主动配合酒店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鹏飞,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2110/c5833de418fb49d28b0292fdb124195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