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会计考办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会考办发[2021]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经研究确定,现将我区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119人。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22人。成绩在自治区范围内一年有效。
附件:1.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2.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内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218.95.166.1:8888/public/NXKJXXW/dynamic/contents/GSGG/content.jsp?id=44708&cid=2010&s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