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职称采用“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考生参加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职称。那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由基层单位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一)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
一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后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财务和人事机构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签章;二是,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基本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在《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资格评审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签章;三是,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汇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
(二)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
一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后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财务和人事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资格评审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签章;二是,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连同经公示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到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一)自治区直属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
联系电话:0471-4192212。
(二)盟市向自治区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