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需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评审。还没准备的抓紧时间准备起来吧!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申报2021年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需要满足哪些工作经历要求?
根据《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21年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业工作经历要求如下: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如下之一专业经历: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担任单位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成本、综合、分析、稽核、审计、核算等多个岗位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主管5年以上。
3.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
4.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或者合伙人;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8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担任审计、财务会计咨询项目负责人以上职位。
2021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2019年度考试当年,具有其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视同满足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规定。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高会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省高会评委会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四川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央属在川单位,如需委托省高会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省高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