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21〕74号),现将2021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2022年—2024年)。云南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一年(2022年)。
二、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达到全省合格标准的人员,于9月1日—9月22日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资格审核结束后请关注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应在10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1办公室,电话0871-63957215)领取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昆明市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