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工作业绩要求有哪些?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需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评审。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尚未公布,申报人要尽早准备评审申报材料,先来看看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对工作业绩的要求吧!
根据《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财会〔2021〕23号)》,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对工作业绩的要求如下:
申报人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必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一)主持(参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体系、方法或技术的建设工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二)主持(参与)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三)积极参与单位经营决策,解决单位经营管理中复杂性、疑难性、关键性问题的过程中,或在主持(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等项目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四)主持(参与)中型以上企业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基建审计、管理咨询、会计信息化智能化或经济案件检查等项目;
(五)入选全省会计咨询专家库(需在有效期内)。
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常用条件,可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减分项。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